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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招募胃癌患者参加临床试验(图1)


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优势: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HX008注射液)适用于: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CTR20191830
相关登记号CTR20190719,CTR20190720,CTR20190721,CTR20190754,CTR20190911,CTR20190907,CTR20191044,
药物名称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药物类型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胃癌
试验专业题目一项HLX10联合化疗对比安慰剂联合化疗新辅助/辅助治疗胃癌的随机、双盲、多中心的Ⅲ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HLX10或安慰剂联合化疗新辅助/辅助治疗胃癌
试验方案编号HLX10-006-GCneo;V1.0方案最新版本号2.0
版本日期:2020-06-12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企业选择不公示

1、试验目的
三、临床试验信息

主要目的: 评估HLX10联合化疗对比安慰剂联合化疗新辅助/辅助治疗胃癌的临床疗效。 次要目的: 评估HLX10联合化疗对比安慰剂联合化疗新辅助/辅助治疗胃癌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评估PD-L1表达与抗肿瘤治疗疗效的关系。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分期III期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盲法双盲试验范围国际多中心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 Form,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性别不限,签署ICF时年龄≥ 18岁且≤70岁。
3存在经过组织学确认的,未接受过治疗的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GEJ)癌,且组织学检查证实主要为腺癌。胃食管结合部(GEJ)癌仅允许Siewert Ⅲ型、及不需要联合开胸手术的 Siewert Ⅱ型受试者入组
4首次用药前4周之内,由独立影像评估委员会(IRRC)判定为:≥ T3且淋巴结转移数目≥ 1个,且无远处转移。
5入组前由主治医生进行评估,以确定具有进行以治愈为目的的R0切除术的研究资格。
6心脏功能良好,可进行以治愈为目的的切除术。如果有临床指征,患有基础缺血性、瓣膜性心脏病或其他严重心脏病的患者应由心脏病专家进行术前评估。
7肿瘤标本检测结果为PD-L1阳性受试者(CPS ≥10)。受试者必须提供入组时、以及本研究手术的(如果有)肿瘤组织以进行PD-L1表达水平测定。
8既往使用过中药、中成药、免疫调节剂(如胸腺肽、香菇多糖、白介素-12等)结束距开始研究用药必须 ≥ 2周。
9首次用药前7天内的ECOG PS评分为0或1。
10预计生存期≥ 6个月。
11乙肝表面抗原(HBsAg)(-)并且乙肝核心抗体(HBcAb)(-)。如果 HBsAg(+)或者 HBcAb(+),则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必须< 1000 拷贝/mL 或<200 IU/mL 或<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ULN)方可入组
12HCV抗体(-)。
13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14女性患者入组时为: 绝经(定义为至少1年内无月经,且除绝经之外无其他确认原因)状态,或已行手术绝育(摘除卵巢和/或子宫),或具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首次用药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2.同意采用年失败率< 1%的避孕措施或保持禁欲(避免异性性交)(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120天,化疗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年失败率< 1%的避孕方法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术、正确的使用可抑制排卵的激素避孕药、释放激素的宫内避孕器和含铜的宫内避孕器),3.不得哺乳。
15男性患者必须满足:同意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采取避孕措施,避孕措施规定如下:伴侣为育龄期女性或伴侣已怀孕时,男性患者必须在化疗治疗期间和化疗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在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120天内保持禁欲或正确使用避孕套避孕以防止药物暴露于胚胎。应参考临床研究持续时间、患者喜好和日常生活方式评价性禁欲的可靠性。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日、排卵期、基础体温或后排卵期避孕方法)和体外射精是不合格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2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的患者。
3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 470 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
4存在NYHA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 50%。
5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6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7既往和目前存在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患者。
8存在已知的活动性或可疑的自身免疫病。入组时处于该疾病稳定状态者除外(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
9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的治疗;灭活病毒性疫苗治疗季节性流感除外。
10首次用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 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患者。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患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类固醇、或剂量≤ 10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
11首次用药前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给予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接受预防性抗生素治疗(如预防泌尿道感染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除外。
12既往接受过其他针对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治疗,如PD-1、PD-L1、CTLA4等治疗。
13正在接受其他临床研究治疗,或计划开始本研究治疗的时间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治疗结束时间不足14天。
14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或研究药物辅料有严重过敏史。
15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已停止饮酒的患者可以入组。
16存在可能增加参与研究和研究用药风险,或其他重度、急性和慢性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的患者。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名称用法
1中文通用名: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100mg/10ml/支;静脉输注,每2周(给药)1次,剂量3 mg/kg;用药时程:持续直到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
对照药
序号名称用法
1中文通用名: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安慰剂
用法用量:注射剂(成分包含0.95mg/ml 一水合枸橼酸、4.56mg/mL 二水合枸橼酸钠、3.0mg/ml氯化钠、30.0mg/ml甘露醇及0.20mg/ml聚山梨酯80);规格100mg/10ml/支;静脉输注,每2周(给药)1次,剂量3 mg/kg;用药时程:持续直到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指标评价时间终点指标选择
13年无事件生存(EFS)率(由IRRC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指标评价时间终点指标选择
1无事件生存期(EFS)(由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2无病生存期(DFS)(由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3病理完全缓解(pCR)率(由中心病理实验室和研究中心评估)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45年总生存率(OS)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5客观缓解率(ORR)(由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6PD-L1表达与疗效的关系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7R0手术切除率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8生活质量评估(采用EORTC QLQ-C30、EORTC QLQ-STO22、EQ-5D-5L量表)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9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试验结束安全性指标
10药代动力学(PK):HLX10在血清中的浓度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11HLX10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的阳性率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12微卫星不稳定性(MSI)、肿瘤基因突变负荷(TMB)与疗效的关系。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13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尿常规)、12导联ECG、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等试验结束安全性指标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1、试验状态六、试验状态信息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国内: 522 ; 国际: 642 ;
已入组人数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国内:2019-12-12;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招募胃癌患者参加临床试验(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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