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抗EGFR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的优势:
重组抗EGFR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即HLX07)用于治疗实体瘤于中国境内处于Ib/II期临床试验中、于中国台湾完成Ia期临床试验。
临床研究详情: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2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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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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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重组抗EGFR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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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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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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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晚期转移性胃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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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HLX07(重组抗EGFR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LX10(重组抗PD-1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化疗、HLX07 单药在晚期转移性胃癌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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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通俗题目 | HLX07+HLX10+化疗作为一线、HLX07单药作为三线及以上治疗在晚期转移性胃 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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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案编号 | HLX07-GC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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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2021-1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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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信息
1、试验目的三、临床试验信息
初步评价HLX07+HLX10+化疗作为一线、HLX07单药作为三线及以上治疗在晚期转移性胃 癌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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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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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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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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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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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 Form,ICF); 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2 | 签署ICF 时年龄 ≥ 18 岁,且≤75 岁 | 3 | 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癌,并经组织病理证实为腺癌(GC/GEJ 腺癌); | 4 | 受试者的既往治疗需符合以下入组条件: A 组: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转移性GC/GEJ 腺癌的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和免 疫治疗)。对于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治疗的患者,如果新辅助/辅助治疗在确诊晚期转移性GC/GEJ 腺癌前结束≥ 6 个月,则允许入组; B 组:既往系统抗肿瘤治疗(至少二线)(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失败或不耐受;且 系统抗肿瘤治疗结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药 ≥ 2 周,局部抗肿瘤治疗结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药≥ 2 周, 治疗相关AE 恢复至CTCAE v5.0≤ 1 级(脱发除外); | 5 | 有足够肿瘤组织样本进行生物标志物检测: 患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肿瘤组织样本检测HER2、PD-L1、EGFR 的表达。A 组:经中心实验室确 认,肿瘤组织HER2 阴性(IHC 评分 0/1+或FISH 无扩增),且PD-L1 CPS≥5 的患者方可入组; 生物标志物的检测结果不作为B 组患者入组条件; 注意:受试者须提供采集于病灶部位,并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处理的肿瘤样本(石 蜡块或未染色切片)(推荐在首次用药前6 个月内新采集或符合质控标准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 及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报告。新鲜采集标本、切除术、空心针芯活检、切除、切开、冲压或钳夹 活检均在可接受范围内。不接受针吸样本(即缺乏完整的组织结构仅提供细胞悬液和/或细胞涂 片的样本)、刷涂样本、来自胸腔或腹腔积液的细胞沉淀样本。如果受试者没有存档的肿瘤组织 样本,须在筛选期进行新鲜肿瘤病灶活组织检查,以获得相应肿瘤样本(获取标本的数量根据活 检情况决定)。组织样本要求详见实验室操作手册。 | 6 | 首次用药前4 周内,经IRRC 根据RECIST v1.1 要求评估的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注意: 可测量靶病灶不能选自既往放疗部位。如果既往放疗部位的靶病灶是唯一一个可选靶病灶,研究 者需提供显示放疗完成后该病灶明显进展的前后影像学数据); | 7 |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7 天内的ECOG 体力状况评分是0 或1; | 8 | 经研究者判断,首次用药前患者预期寿命≥12 周 | 9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且符合下列标准(在本研究首次用药前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 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嗜中性粒细胞(ANC)≥ 1.5×109/L;血小板(PLT)≥ 100×109/L;血红蛋白(Hb)≥ 90g/L;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ULN,肝转移患者≤ 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肝转移患者≤ 5×ULN;白蛋白≥ 30 g/L;肌酐(Cr)≤ 1.5×ULN; 如 > 1.5×ULN,肌酐清除率需 ≥ 50mL/分钟(根据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 10 | 育龄期妇女必须满足在首次研究用药给药前7 天内完成血清妊娠检测且结果为阴性 | 11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从签署ICF 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 研究药物及化疗药物后6 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 或避孕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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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5 年内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 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 2 | 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者; | 3 | 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仍需经常引流腹水(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 4 | 有症状的脑或脑膜转移(除非患者接受治疗> 3 个月,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影像结果无进展证据, 且肿瘤相关的临床症状是稳定的); | 5 | 半年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 间期男性 ≥ 450 ms、女性 ≥ 470 ms)(QTc 间期以Fridericia 公式计算); | 6 | 按照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标准(附录5)Ⅲ级或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 (左室射血分数)< 50%; | 7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 8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同时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 (HBV-DNA)≥2500 拷贝/mL 或500 IU/mL,或临床判定存在活动性肝炎;丙型肝炎(定义为 HCV-RNA 阳性)的患者; | 9 |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 10 | 既往和目前有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 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患者; | 11 | A 组需排除: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允许入组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但在筛选期前 至少12 个月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 | 12 | 首次用药前28 天内接受过活疫苗的治疗。灭活病毒性季节性流感疫苗、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是允 许的,但是不允许接受鼻内用药的减毒活流感疫苗 | 13 | 首次用药前14 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或其他 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患者。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患 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剂量≤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替代 治疗 | 14 |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14 天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给予抗感染治疗的严重感染 | 15 |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28 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本研究重大手术定义:术后至少需要3 周恢复 时间,才能够接受本研究治疗的手术 | 16 |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计划开始本研究治疗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药物治疗结束时间不足14 天 | 17 | A 组需排除:既往曾接受过针对免疫检查点(如PD-1、PD-L1、CTLA4 等)的抗体药物和/或针 对EGFR 的抗体药物治疗;B 组需排除:既往接受过针对EGFR 的抗体药物治疗 | 18 | 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或研究药物辅料有严重过敏史 | 19 |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 20 |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 21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具有其他不适合入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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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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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EGFR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anti-EGFR humanized monoclonal antibody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5ml/瓶 用法用量:1500mg,静脉滴注,每3 周为1 个治疗周期,每周期第1天用药 用药时程:治疗直至失去临床获益 | 2 | 中文通用名:重组 抗PD-1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ized anti-PD-1 monoclonal antibody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商品名称:NA |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300 mg,静脉输注,每3 周为1 个治疗周期,每周期第1天用药 用药时程:治疗直至失去临床获益或满2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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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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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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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客观缓解率(ORR)(由IRRC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2 | 无进展生存期(PFS)(由IRRC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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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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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生存期(OS)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2 | 客观缓解率(ORR)(由INV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3 | 无进展生存期(PFS)(由INV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4 | 持续缓解时间(DOR)(由IRRC及INV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5 | 疾病控制率(DCR)(由IRRC及INV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6 | 至应答时间(TTR)(由IRRC及INV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7 | 12个月生存率(12-month OS rate);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8 | 6个月、12个月无进展生存率(6-month PFS rate、12-month PFS rate);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9 | 不良事件(AE)及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安全性指标 | 10 | 药代动力学(PK):HLX07和HLX10血清药物浓度及PK参数(如适用);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11 | 免疫原性:抗HLX07和抗HLX10抗体(ADA)及其中和抗体(NAb)的发生率;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12 | 生活质量评估; |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 安全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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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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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徐大志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安徽省肿瘤医院 | 何义富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3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金抒清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4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韩正祥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5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潘战宇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6 |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 | 聂蓬 | 中国 | 甘肃省 | 武威市 |
7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张敬东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8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刘振洋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9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秦艳茹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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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1-11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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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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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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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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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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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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