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2871】肺腺癌一线PD-1联合化疗对晚期患者临床试验性治疗
【WJ2871】肺癌一线PD-1联合化疗对肺腺癌患者免费的临床试验性治疗
【适应症】肺腺癌(初诊未治疗晚期或转移患者)
【研究药物】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
【功效及特点】
1.全部患者都能给药PD-1;
2.有标准化疗方案(进口化疗药卡铂注射液:波贝+培美曲塞粉末:赛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福可维)作为基础治疗;
3.III期治愈为目地的临床研究;
4.给予长达24个月PD-1(治疗期最长48个月)的免费治疗;
5.患者受益性评分:5星。
【治疗时间】随时安排体检,体检合格,所有患者均给予进口药物4次化疗+靶向药物,实验组先给PD-1单抗,对照组后给PD-1单抗,两组用药相同。
【入组标准】
1.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3.预期生存期≥3个月。
4.具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能行完全手术切除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序贯放化疗的局部晚期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5.受试者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全身系统性化疗。
6.根据RECIST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
7.有良好的器官功能。
8.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组织学为鳞状细胞为主的NSCLC。
2.既往曾接受EGFR拮抗剂或ALK拮抗剂治疗。
3.同时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治疗。
4.既往接受过任何抗PD-1、抗PD-L1、抗CTLA-4抗体,或任何其他针对T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途径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5.入组前5年内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局部可治愈癌症(表现为已治愈)除外,如基底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膀胱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
6.患有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
7.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8.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的病史。
9.已知有间质性肺病的病史,或有需要口服或静脉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的病史
10.已知有活动性肺结核(TB)的病史。
11.未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乙型肝炎。
12.存在高出血风险。
13.已知对研究用药及其成分严重过敏。
14.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需要材料】患者病历和诊断,检查报告;
【临床机构】北京301医院上海胸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常州市肿瘤医院(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重庆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陆军军医大学-新桥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患者获益】
1.患者提供病历病情真实前提下体检报销往返路费;
2.总计获得住宿及交通补助约18000元-最多30000元;
3.所有诊疗用药体检及在院餐饮完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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