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B2450注射液优势:TQB2450为创新型抗PD-L1单克隆抗体药物,是一种靶向PD-L1(程式性死亡配体-1)的人源化单抗,可阻止PD-L1与T细胞表面的受体结合,使T细胞恢复活性
临床试验详情: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0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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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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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TQB2450注射液 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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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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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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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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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专业题目 | TQB2450注射液治疗PD-L1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单臂、开放、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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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TQB2450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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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案编号 | TQB2450-II-0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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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2020-08-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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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价TQB2450注射液治疗PD-L1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晚期宫颈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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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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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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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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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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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 2 | 年满18-75周岁(签署知情同意书时);ECOG PS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 3 | 经病理组织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包括鳞癌、腺癌以及腺鳞癌; | 4 | 既往接受过≥1线含铂化疗方案治疗(含铂化疗至少≥3周期),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 | 5 | 经中心实验室检测为肿瘤表达PD-L1,且肿瘤比例评分(CPS)≥1; | 6 | 根据RECIST 1.1标准证实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 7 |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a)血常规检查(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状态下):血红蛋白(Hb)≥90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90×109/L;b)生化检查: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 2.5×ULN(肿瘤肝脏转移者,≤ 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Gilbert综合症受试者,≤ 3×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c)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d)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 (LVEF)≥50%。 | 8 | 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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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 合并疾病及病史: a) 研究治疗开始前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5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T1 (肿瘤浸润基膜)]; b) 病理提示为黏液腺癌、透明细胞腺癌、神经内分泌型肿瘤等其他特殊病理类型; c) 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CTC AE 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其中神经毒性需在入组前恢复至≤2级; d) 研究治疗开始前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e) 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 f) 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g)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h)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1.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2. 患有≥2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QTc ≥470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3.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 4. 肝硬化、活动性肝炎*; *活动性肝炎(乙肝参考:HBsAg阳性,且HBV DNA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丙肝参考:HCV抗体阳性,且HCV病毒滴度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受试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5. 活动性梅毒者; 6.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8.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9.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 | 2 | 肿瘤相关症状及治疗: a)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曾接受过手术、化疗、放疗或其它抗癌疗法(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 既往曾接受过局部放疗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入组:放疗结束距研究治疗开始超过4周(脑部放疗为超过2周);且本次研究选择的靶病灶不在放疗区域内;或靶病灶位于放疗区域内,但已确认进展。 b)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c) 既往接受过针对PD-1、PD-L1、CTLA-4等相关免疫治疗药物; d) 未能控制的,仍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研究者判断); e) 具有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 | 3 | 研究治疗相关: a) 研究治疗开始前28天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b) 使用单克隆抗体后出现过重度超敏反应者; c) 研究治疗开始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等)除外; d)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首次给药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e) 有活动性结核病史者; | 4 |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 | 5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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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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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通用名:TQB2450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TQB2450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l:600mg 用法用量:单次静脉注射:剂量1200mg;每21天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60±10min,用药时程:持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试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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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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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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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RC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至末次给药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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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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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至末次给药 | 有效性指标 | 2 | 疾病控制率(DCR)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至末次给药 | 有效性指标 | 3 | 缓解持续时间(DOR) | 疾病进展或复发或死亡 | 有效性指标 | 4 | 无进展生存期(PFS) | 首次出现进展或复发或死亡 | 有效性指标 | 5 | 总生存期(OS) | 导致死亡的日期 | 有效性指标 | 6 | DOR率(≥6个月) | 疾病进展或复发或死亡 | 有效性指标 | 7 | 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 | 入组至末次给药后30天 | 安全性指标 | 8 | 免疫原性(ADA) | 入组至末次给药后90(±7)天 | 安全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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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