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005粉针剂的优势:
ZG005是重组人源化抗PD-1/TIGIT双特异性抗体粉针剂,为创新型肿瘤免疫治疗生物制品,注册分类为1类,有望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根据公开查询,ZG005是全球率先进入临床研究的同靶点药物之一,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同类机制药物获批上市。
临床研究详情: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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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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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ZG005粉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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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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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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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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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专业题目 | ZG005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剂量递增、耐受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多队列扩展的I/II期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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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通俗题目 | ZG005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II期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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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案编号 | ZG005-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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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2021-11-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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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信息
1、试验目的三、临床试验信息
主要目的 (1)探索ZG005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2)确认ZG005的MTD/RP2D/后续试验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 (1)评价ZG005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评价ZG005在不同的实体瘤的有效性; (3)评价ZG005的免疫原性; (4)探索ZG005与标准化疗或多纳非尼联合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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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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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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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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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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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 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 年龄18~70岁,性别不限。 | 3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分。 | 4 | 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 5 | 已从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CTCAE 5.0标准≤1级或基线水平(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可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 6 | 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除非为绝经后、手术绝育)及伴侣,均必须在研究期间及停止治疗后6个月内采取至少1种有效的避孕方法。 | 7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恶性实体肿瘤。(PART 1) | 8 | 经标准治疗失败,研究者评估适合接受ZG005给药。(PART 1) | 9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非小细胞肺癌。(PART 2A) | 10 | AJCC第八版,分期达IV期。(PART 2A) | 11 | 至少二线治疗失败。(PART 2A) | 12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RECIST v1.1)(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下同)。(PART 2A) | 13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小细胞肺癌。(PART 2B) | 14 | 一线标准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病情进展。(PART 2B) | 15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RECIST v1.1)。(PART 2B) | 16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食管鳞癌。(PART 2C) | 17 | 至少一线治疗失败。(PART 2C) | 18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RECIST v1.1)。(PART 2C) | 19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宫颈癌。(PART 2D) | 20 | 至少一线治疗失败。(PART 2D) | 21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RECIST v1.1)。(PART 2D) | 22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三阴性乳腺癌。(PART 2E) | 23 | 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使用过蒽环和紫杉类药物,当前病情进展或持续(辅助治疗结束后1年内复发者,该化疗方案可作为一个治疗线数;存在蒽环药物禁忌症,可豁免必须用过该药的要求)。(PART 2E) | 24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RECIST v1.1)。(PART 2E) | 25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腺泡状软组织肉瘤。当前无法行根治手术。(PART 2F) | 26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RECIST v1.1)。(PART 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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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 病史、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测提示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脑部转移病灶经过放射治疗,最近4周未使用皮质醇类、抗惊厥类、脱水药物控制症状,影像学提示脑部病灶无进展或新发,且无神经系统症状者除外)。 | 2 | 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如大量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需要反复引流,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3 | 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标准(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输注白蛋白): ①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100g/L; ②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3×ULN,肝转移患者ALT或AST≥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白蛋白<30g/L; ③肌酐清除率<50mL/min或血肌酐>1.5×ULN; ④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或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 4 | 五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 5 | 接受以下任何治疗的患者: ①既往使用过作用于TIGIT靶点的药物(含研究性质); ②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正在接受全身应用的免疫调节药物或皮质类固醇药物(强的松>10 mg/天或等效剂量); ③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激素替代除外)、大分子靶向治疗,两者相距≤4周。局部姑息性放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小分子靶向治疗距首次使用研究药物≤2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 6 | 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在入组前6个月内患有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接受过冠状动脉成形术或支架; ②纽约心脏病协会III级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③未能控制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最优治疗,但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④>2级的心律失常(CTCAE v5.0); ⑤基线期心电图QTc间期延长(>480 ms)。 | 7 | 有临床症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且经治疗无法控制。 | 8 | 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自身免疫性肝炎(除外以下:I型糖尿病、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已控制的乳糜泻、童年患哮喘成人后完全缓解无需任何干预)。 | 9 | 既往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诱发过重要脏器的2级及以上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包括但不限于心肌炎、中枢神经系统毒性,或既往含PD-1靶点抑制剂治疗后出现快速进展的受试者。 | 10 | 间质性肺部疾病或非感染性肺炎者(由放射治疗所致除外)。 | 11 |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 | 12 | 存在活动性感染(例如急性细菌感染、结核病、活动性乙型/丙型肝炎、活动性梅毒或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0拷贝 /mL或2000IU /mL;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且HCV-RNA 阳性;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义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 | 13 |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对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 | 14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 15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 16 | 已知含有EGFR、ALK、ROS1基因阳性。(PART 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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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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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通用名:ZG005粉针剂 英文通用名:ZG005 power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 剂型:粉针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 用药时程:治疗直至研究者或受试者决定退出研究,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或死亡,受试者病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毒性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研究提前终止,以最先发生的为准。 | 2 | 中文通用名:ZG005粉针剂 英文通用名:ZG005 power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 剂型:粉针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 用药时程:治疗直至研究者或受试者决定退出研究,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或死亡,受试者病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毒性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研究提前终止,以最先发生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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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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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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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ART1: 耐受性: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2 | PART1: 安全性:不良事件(AE),包括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严重不良事件(SAE)等;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ECOG评分、实验室检查等。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3 | PART1: 最大耐受剂量(MTD)。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4 | PART1: II期推荐剂量(RP2D)/后续试验推荐剂量。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5 | PART 2: 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 | 研究期间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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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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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药代动力学评价指标 | 第一、三周期给药前1 h内,开始给药后30min,开始给药后2 h、6 h、24 h、48 h、72 h、96 h、168 h、336 h、504 h;第二、四、五、六周期每次给药前1 h内。 | 安全性指标 | 2 | 免疫原性评价指标:抗药抗体(ADA)及中和抗体(NAb)的受试者数量和发生率。 | 第1、2周期给药前,此后每2周期给药前,ZG005末次给药后30天、90天。 | 安全性指标 | 3 | 有效性终点: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疾病控制率、至缓解时间、至进展时间、无进展生存期、生存率;根据iRECIST标准评估的免疫相关疗效。 | 研究期间 | 有效性指标 | 4 | 受体占有率评价指标:ZG005在外周血CD3+T细胞的受体占有率。 | 第1周期首次给药前1 h内,首次开始给药后24 h、168 h、336 h、504 h,末次给药后30天、90天。 | 有效性指标 | 5 | 肿瘤生物标志物。 | 筛选期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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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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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程颖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2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秦叔逵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3 | 临沂市肿瘤医院 | 石建华 | 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4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王启鸣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5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于雁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6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孙涛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7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李宁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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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12-24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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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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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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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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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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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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